2010年11月2日,国家四部委下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的通知》,通知要求,停止向第三套住房提供住房贷款,办理住房贷款时,要对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进行查询。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贷款时,需要借款人提供购房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信息,住房查询信息时效性为1个月。你在信中提到的办理房屋税费时需要首套房证明,在我中心办理住房贷款时不需要出具首套房证明,只需要由我中心贷款部门出具《住房登记记录信息查询通知单》,到相关房管部门查询你家庭住房信息,由房管部门出具你家庭住房信息查询报告即可。如果你是外地的,为了保证查房信息的有效性,建议你在要提交贷款申请前去查询你户籍地的住房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时去购房地房管部门查询你的家庭住房信息,这样既可确保你查询信息的时效性,也可节约你的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