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 sc SCALE
选择对象: 选择要缩放的对象
选择对象:按回车或空格键结束选择对象这一步骤进入指定基点步骤
指定基点:输入或点取基点位置
指定比例因子或 [复制(C)/参照(R)] <1.0000>: 98/145(电脑会自动计算缩放比例)
如果是复杂的公式,可以用'cal的方法调用计算器:
(前面步骤略)
指定比例因子或 [复制(C)/参照(R)] <1.0000>: 'cal
>>>> 表达式: 3*2/100
正在恢复执行 SCALE 命令。
指定比例因子或 [复制(C)/参照(R)] <0.6759>: 0.06(电脑会自动计算缩放比例)